我对美通过加拿大抓捕孟晚舟一案的几点看法
2018-12-11 21:1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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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我对美通过加拿大抓捕孟晚舟一案的几点看法

   乔 良

一,从此番抓孟事件看,这是通过蛮横打压华为来公开羞辱中国,这也说明一个原来气定神闲的美国,正在变成一个气急败坏的美国。那个坐在道义制高点上的美国不见了,露出来的是一个急红了眼输不起的美国。

 

二,这个美国不是两个美国。那个在其国内斗成两个美国的美国,在与中国斗时,变成了一个。不光是美国政府,国会和司法系统,连美国的企业界和学界,都在谈论华为如何违反美国法律的话题,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这次抓捕根本就不是个法律问题,而是要打击中国高科技产业第一次对美国的完美超越?他们全懂,但为什么还要在内斗成这样时,朝野上下都赞同美国政府这么干?

 

三,什么司法独立?这个抓捕令是美司法部在今年八月就下达的,美司法部难道不是美政府的一部分?至于到了审判阶段美国法院相对独立我承认,但他们又有多少公正可言?回顾一下上世纪轰动一时辛普森案就不难明白。

 

四,所以,我认为我们对美国不应再抱任何幻想,因为在中国整体60%追撵美国的情况下,美国人的对华心态已发生根本性变化。因此,我们不要指望仅靠经济利益的驱使,可以扭转和改变这一点。即使这种扭转和改变有一天终会到来,那也是中国真的全面赶上或超越美国,中国市场彻底成为全球第一那一天。

 

五,在那一天到来之前,我们不能再做与美修好的G2梦,只能冷静甚至冷酷地与美一笔一笔讨价还价地进行交易和博弈,其间甚至不能排除军事冲突和局部战争。

 

总之,对美关系,我的看法是往悲观处准备,往乐观处努力。否则,四十年改开成果,只会得而复失。而中国,已经不起从头再来。

 

附:

(转贴)

1. 司法部叫”司法“部,但是它是百分之一百属于行政分支(branch),不是司法分支,更不是立法分支。

 

2. 所谓”司法独立“,是指法院法官独立,法院法官才是司法分支。再重复一遍,司法部不是司法分支,属行政分支。

 

3. 司法部长是内阁成员,由总统挑选和任命,向总统负责,听命于总统,并且只听命于总统。总统下令后,如果司法部长不想执行,只有辞职一途。

 

4. 加拿大收到外国的引渡要求后,首先报给司法部长。

 

5. 司法部长权衡后,可以(原文是may,意思是可以。原文不是shall,那样意思是必须)签发命令,指示总检察长(他也完全属于行政分支,完全不属于司法分支)代表发来引渡要求的外国,向法庭(这时候司法分支才第一次出现)申请逮捕令。

 

6. (以下为我引申的)法庭收到总检察长的申请后,法庭决定批准还是不批准。这个时候才涉及司法独立的原则。行政分支,也就是猪头小土豆和他的猪队友们,在这个时候不能也不敢干涉法庭的决定。

 

7. 法庭批准逮捕后,交由皇家骑警或者其他执法部门实施抓捕。皇家骑警也属于行政分支,不属于司法分支。但是收到法庭的逮捕令后,骑警必须执行抓捕。这个时候行政分支能做的不多。

 

8. 抓到人之后,由法庭主持保释听证。是否保释的决定属于司法部门,行政分支不能也不敢干涉。

 

9. 保释听证后,由法庭主持引渡听证,由法庭决定是否应当引渡。是否引渡的决定属于司法部门,行政分支不能也不敢干涉。

 

10. 法庭作出批准引渡的决定后,该决定又会回到司法部长手里。再次重复一遍,司法部属于行政分支,听命于总理。司法部不是司法分支。

 

11. 司法部长最后决定是否将抓到的人移交给外国。这个决定是行政决定,与司法独立毫无关系。

 

在步骤6之前,决定权完全在行政部门。行政部门的决定当然是政治决定,与司法独立原则毫无关系。猪头小土豆和他的猪队友轻易做出了一个政治决定,批准了开始引渡程序,抓捕了一名:

 

国籍不是美国

疑似犯罪地点不是美国

疑似受害人不是美国

未经美国起诉的

 

中国人。

 

小土豆莫名其妙地为博尔顿背个大黑锅,将给加拿大带来巨大损失。而加拿大却得不到任何的好处。

 

如果抓孟能换来奶制品配额的好处,关税的好处,软木的好处,输油管的好处,等等,倒也算小土豆立功心切。现在加拿大一丁点的好处都没捞到,反而为美国鹰派顶了个大雷,所以我说他不是坏,是真的蠢。(说美加是法治国家行政不能干涉司法的砖家学习这个帖先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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